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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市场状况的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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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筑节能—外墙外保温市场状况的浅析

  外保温工程在欧洲已有五十多年的历史,至今使用*多的是EPS板薄抹面外保温系统。欧洲是把外保温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认定的,其中包括外保温系统的构造和设计、施工要点,系统和组成材料性能及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等诸多方面。2005年,随着我国把建筑节能作为基本国策强制执行以来,建筑外保温实施率基本达100%,工程使用*多的是EPS板薄抹灰体系。

  然而,2009年央视艺术中心大楼火灾和2010年上海静安寺教师公寓等火灾事故相继发生,将外墙外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推到了风头浪尖。2011年3月14日,国家公安部消防局下发了公消【2011】65号文件通知: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虽然2012年又下发了公消【2012】350号文件通知,决定公消【2011】65号文件不再执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对防火安全的放松,沿用的公通字【2009】46号文件第二条要求:其他民用建筑高度大于等于50米的,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河南省郑州市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下发了郑政办【2013】47号文件,该文件第三条:建筑高度超过60米的住宅建筑及设置人员密集的其他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国家、地方有关文件的相继出台,将外保温系统防火集中到材料防火,引发了我国研发A级材料的新浪潮。

  二、“A级”防火保温材料使用乱象

  政策的驱动,让全国各科研院所及企业趋之若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从事A级材料的研究。历经五年博弈,至今没有研究出来既符合建筑节能又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A级材料。又因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人员密集等建筑工程应采用A级材料,导致A级材料在使用方面乱象丛生。

  市场上研发的建筑节能A级材料如:发泡水泥、发泡玻璃、发泡陶瓷、岩棉板、珍珠岩板等等这些材料,虽然燃烧性能达到了A级,但作为外墙保温材料,其表面密度、压缩强度、稳定性、导热系数、抗拉强度、吸水率、透气不透水等性能达不到要求。据一位防火研究所的**介绍:用这些材料做窗口火试验,发泡玻璃、发泡陶瓷一烧就炸,炸飞30多米,岩棉一烧保护层开裂,聚氨酯和EPS板一烧火焰窜到试板墙的顶上,酚醛板一烧成粉状等。不但如此,一些材料不符合环保要求。如岩棉,市场上所用的岩棉为工业用矿渣棉,吸水率高,容易折断,施工过程中对人身体的损害很大,掉下的碎沫微粒造成空气污染。据了解,凡是采用岩棉做工程的施工工人,轻者全身发痒,重者住院,导致建设单位不好找施工工人。据有关资料表明:接触岩棉的工人可出现胸片改变,即尘肺改变。外墙保温的六项基本规定的第三条是卫生、健康和环境。不能以牺牲工人的健康和污染环境为代价去节能。据有关**介绍:真正可用做建筑节能的岩棉生产设备投资需要上亿元,生产出来的岩棉每立方为3000元左右,这样的价位市场肯定不会接受,所以在国内还没有真正用于建筑节能的岩棉生产厂家。

  在国家政策倒逼、又没有真正符合保温防火要求的A级材料的情况下,出现了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造假现象:如冒充A级板的热固型改性聚苯板(也称真金板),实际就是在EPS板生产过程中加了一些有机添加剂,生产出来的热固型改性聚苯板防火性能仍为B1级(见南京会议纪要)。这种板的生产者为了拿到“A级”的检测报告,去检测时使用的容重为280—350kg/m³的加聚苯颗粒特制保温板,取得检测报告后,用不正当的手段打通各种关系,使各个检查验收部门为其开绿灯。现场施工用的则是30kg/m³左右的热固型改性聚苯板,不但其耐火等级为B1级,且因加入带有机成分的添加剂,一旦燃烧就会冒出有毒浓烟,会在很短时间内让人窒息中毒,给所做工程埋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且价格也很高,普通的B1级聚苯板价格为340—360元/m³左右,热固型改性聚苯板价格为700—1000元/m³,这些本不该发生的费用加到了房价中,*后买单的是消费者。这样的板根本就不应该生产,更不应该使用到工程上,然而因生产者和经营者用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A级”检测报告,不但能使工程防火验收通过,还用“A级”检测报告再去忽悠他人,导致了很多企业跟风,投入巨资,引进设备和生产线,不但工程造价高,还给所做工程留下了安全隐患。

  综上所述,建筑节能坚持用A级材料的政策,不仅让科研及企业单位跟风研发目前无法达到既符合节能又符合防火要求的A级材料,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而且也导致市场上“A级”保温材料造假泛滥,危害社会。

  三、GB50016—2014的实施,导致外墙外保温材料在选择上遇到的尴尬

  由于市场上目前基本没有既符合防火又符合节能要求的A级材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文件要求应使用A级材料,让建设单位、开发商在A级材料上难以选择,只能采取谁能保证消防部门防火检测验收过关就使用谁的材料。因此,造成建筑保温市场乱象丛生。

  有一些开发公司坚持原则,不用假冒伪劣的A级材料,如:热固型改性聚苯板做保温,从2014年下半年就停工,耐心的等待新的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实施。2015年5月1日实施后,认真领会其内容才知:“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h”。也就是说:可以用B1级的板做保温,但窗的防火等级应提升,抹面层的厚度也应加厚。目前的建筑市场是:不管是公共建筑还是住宅建筑基本都超过24米和27米,如果使用B1级材料做外保温,所有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0.5h。0.5h什么意思呢?经过了解就是门、窗的耐火极限要达到30分钟,就是在大火燃烧的情况下,外墙上门、窗要在30分钟内保持完好无损。通过调查和咨询**门、窗生产厂家的技术人士,他们透露,窗户要真正达到0.5h耐火极限,极为困难,且价格昂贵;用于专门做检测的称为“烧检窗”,每平米成本达6800多元,就这样要达到质量要求还需要与检测员拉关系,检测时火枪火焰尽量小一些,才勉强达到耐火极限,从而获得检测报告和生产许可证。这样昂贵的价格,市场肯定难以承受。所以窗有“烧检窗”和“工程用窗”之分。这位业内人士直言不讳地说“如果对工地现场窗进行随机抽样检测,我们单位不干,其他单位也不干。目前没有真正符合防火要求的工程用窗。所谓达到耐火极限的窗纯粹是个噱头,糊弄人的,都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应付主管部门,市场出售的所谓防火性能达标的窗与普通窗没什么区别。真要是随机抽检那就死定了,百分之百通不过。这就意味着GB50016—2014的实施,如果选择B1级材料做外墙保温,那么窗的耐火极限也要造假,因目前还没有达到要求的窗可用。

  按本规范第6.7节规定:采用B1、B2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窗防火等级的提升和首层抹面层的加厚也导致建筑成本大幅增加,成本的增加并没有提高工程质量,反而导致建筑工程质量无法保障:据JGJ144-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中5.0.3这样表述:抹面层过厚则会因横向拉应力超过玻纤网抗拉强度而导致抹面层开裂,过厚还会使水蒸气渗透阻超过设计要求。那么首层的15mm难以防止面层的开裂,另外上下错台10mm怎样处理?还导致窗的耐火极限造假:目前窗耐火极限提升的技术和生产工艺在我国还不够成熟,据业内人士介绍,只有一、二家生产这样的型材,因价格等问题还未投放市场,怎样来满足市场需求?多少家生产才能满足工程的需求?总之这问题目前无法解决,只能是检测窗达标,使用工程窗造假。

  建设方、开发商通过认真计算和市场调查感到:采用B1的板做保温,窗的防火等级的提高和首层防护层的加厚,不但使价格增加,而且工程质量还无法保证,因目前这种窗的技术不成熟,还没有批量生产的企业。那么按GB50016—2014中规定用B1的板还不如采用A级的保温材料,*终,他们不得不再返回寻找目前根本就没有既符合建筑节能又符合防火要求的A级材料的痛苦中。

  建筑节能与防火,在新设计标准实施后,更增加了建筑行业的困扰,业内人士都在思虑:什么时间能走出这种尴尬、无奈的泥潭呢?

  四、被遗忘的GB/T29416-2012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

  我国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相关规定早已提出,然而,新出台的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却将其遗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44-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是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标准(欧洲标准)制定的。欧洲是把外墙保温系统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认定的,其中包括外墙外保温系统的构造和设计,施工要点,系统和组成材料性能及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等诸多方面。

  2、国发【2011】46号文件明确指出“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和有效的技术措施,提高建筑外保温材料系统的防火性能”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科【2012】16号文件指出“从材料、工艺、结构等环节提高外墙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和工程质量”。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9416-2012《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已于2013年10月1日实施。

  有的企业通过实践,探索和总结出“系统防火”体系,并通过国家有关机构的检测,在实践中也取得良好的效果,有企业标准和河南省住建系统为此制定的建设工程标准。然而,由于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特别是GB50016-2014中,未提及系统防火的内容,导致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在我国推广的缓慢和无奈。

  五、无法绕过的建筑节能“系统防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44-2004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规定:外墙保温所要求的材料性能应具备:

  1)耐候性、拉伸强度、抗拉强度、粘结强度、抗风荷载性能、抗冲击性、吸水量、耐冻融性、热阻、抹面层的不透水性、保护层的水蒸气渗透性等十一项。

  2)有六项基本规定:①耐力学作用和稳定性;②火灾情况下的安全性;③卫生健康和环境;④使用安全性;⑤隔声;⑥节能和保温。

  3)要求所有材料应是彼此相容的,彼此相容是要求外墙保温系统中任何一种组成材料应与其他所有组成材料必需相容。

  4)对外墙保温工程质量的要求是这样描述的:对于一种新材料或新构造系统,往往是通过搞试点建筑的方法进行考验。一般认为经过一个冬季和夏季不出现问题,即可通过鉴定。外保温系统至少应在25年使用期内保持完好。这就要求系统能够经受住周期性热湿和热冷气候条件的长期作用。通过搞试点建筑的方法难以在短期内判断外保温系统是否满足长期使用要求。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外墙保温系统是**国家六十多年的科学理论与实践经验的结晶,我国在此基础上编写了JGJ144-2004行业标准。系统防火是其中内容,所以研究外墙保温的系统防火是必走之路。也说明了五年来全国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未研制出既符合建筑节能又符合防火安全的A级材料就不足为奇了,即便研制出来一种A级材料,也不能在短期内或用试验方法来判定它是否合格,应经25年的实践才能判定。这也证明了将防火停留在单一的材料分级上是不科学的,系统防火更科学。可实际情况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有关文件只强调了保温材料达到A级,从未提及系统防火,导致全国各科研单位、各企业投入巨大的人力、财力,经五年的博弈未研制出来既符合保温又符合防火的A级材料,也导致在选用A级材料过程中的乱象愈演愈烈。这种被动局面应尽快扭转。应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我国的建筑节能防火安全引向健康发展之路。